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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渡镇2018年上半年落实意识

488-365.com www.cndxbg.com 2018-07-04 15:45:45 来源:0735-365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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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渡镇2018年上半年落实意识

形态工作总结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班子,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确保了全镇意识形态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

一、完善机构成立领导班子、形成制度

年初,成立了以乡镇党委书记肖雪莲为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陈翔任常务副组长副书记陈友治、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黄菊、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长郑成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喜会、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毅、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谷建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廖高国等为副组长,谷志气、李志连、李清、李利章、陈片华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谷志气、李志连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1、各党支部要定期向镇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牵头领导:陈喜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支部)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陈喜会;责任单位:纪委、各支部)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陈喜会、李毅;责任单位:纪委、党建办、党政办)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领导:黄菊、陈喜会;责任单位:人大、纪委、党建办、党政办)

二、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形成长效机制

出台白发〔2018〕21号文件,关于印发《白石渡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落实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工作责任追究。

三、强化培训,加大宣传力度

今年上年半,镇里积极选送优秀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全镇干部职工会、村(社区)支村两委会、驻镇单位会议,层层宣传培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推动落实责任。并且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明确各支部书记是各支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牵头领导:黄菊;责任单位:纪委、党建办、党政办、宣传办、各支部)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牵头领导:黄菊、李毅;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支部)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牵头领导:郑成建;责任单位:纪委、党政办、宣传办、综治办)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县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4、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牵头领导:郑成建、李毅、邱俊华;责任单位:文化宣传中心、综治办、学校)。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五、强化责任追究,守牢阵地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牵头领导:陈喜会;责任单位:纪委)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材料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1)党员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上半年来,通过以上措施,我镇意识形态工作稳中向好,全镇形成一盘棋,党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为建设和谐美丽文明的白石渡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中共白石渡镇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作者: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