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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不详    发布日期: 2016-01-07 08:44:20

各司法所,县直各处、所、中心:

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的有关要求,县局党组决定从2015年12月4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系列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志愿精神,法治你我同行”

二、时间安排

“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月从12月4日正式启动,至2016年1月3日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志愿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围绕国家宪法日确定的宣传主题集中开展志愿法治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动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采取集中宣传、定点服务等方式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赠送与农民工权益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法律资料。协助基层司法所组织“法治进乡村,培育新农民”为主题的农民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推动我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2、组织开展“家庭普法教育”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学校,与校长、班主任沟通协商,发动学校通过家校通、QQ群、微博、微信等平台,向家长发送普法短信、公益提示等实用信息,宣传法律法规、未成年人自护常识和法治教育方法,帮助家长提高法治观念,重视对孩子的法治教育。

3、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社区”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志愿者进入社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演出通过小品、歌曲、舞蹈等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 ,法律知识以有奖竞赛的形式穿插其中,寓教于乐,不仅可以丰富辖区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更把崇尚法律、文明、向上的理念带给群众。

(二)志愿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围绕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集中开展志愿法律服务活动。

1、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进社区服务活动。在社区设立以案说法法制课堂,增强居民学法意识、创造良好的学法环境,增强广大群众的遵纪守法以及知法、用法意识。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对困难家庭、特困群众、低保户、残疾人上门提供法律帮助。

2、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进学校、企业或工业园区。开展以案说法专题讲座,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强化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意识,促进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法律思维。

3、组织开展志愿法律咨询服务。对过往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大力宣传与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促进人民群众在了解自己基本权利和义务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其它权利和义务,能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三)志愿爱心帮扶活动。组织安帮矫正志愿者为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在监服刑人员亲属等提供爱心帮扶,传递社会关爱。

1、组织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动员组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志愿者集中对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走访,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有就业意愿和一技之长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摸底,联系热心企业,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举办一次专场就业招聘会。组织心理咨询志愿团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专项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服务。

2、组织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活动。联合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和部门集中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活动,动员和组织社会热心人士、热心企业,采取定点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帮助解决困难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失学、失教、失依问题,将社会关爱传递到服刑、戒毒人员家庭,关心这类特殊困难家庭未成年人的成长,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促进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3、组织开展“志愿法制课堂”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开展“法制课堂”活动,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学法氛围和守法意识。采取社区服刑人员“法制课堂”社会实践方式,以乡镇为单位,由法律服务志愿者带领社区服刑人员,结合社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经历,开展现身说法,推进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四)志愿邻里关爱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志愿者围绕“和谐邻里”主题,开展邻里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邻里矛盾纠纷大排查。组织动员人民调解志愿者和社会热心人士,深入乡镇村组、社区楼栋,对居民家庭进行一次深入走访,重点了解邻里关系特别是影响邻里关系的宅基地、农田水利、债权债务、家庭婚姻及家族关系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基层组织,并填写摸底表、建立台账,根据情况做好纠纷分类,以便下一步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2、开展邻里矛盾纠纷大化解。组织动员基层人民调解志愿者协助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根据纠纷排查工作台帐,制定矛盾纠纷化解措施,落实责任人,对根据邻里矛盾纠纷的轻重缓急,积极介入、及时调处、有效管控,做到矛盾不升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扩大基层人民调解社会志愿者队伍,组织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参与到邻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通过实行“点对点”的化解模式,帮助解决邻里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诉求,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3、开展建立和谐邻里关系宣传倡导活动。积极动员人民调解志愿者,组织开展“邻里守望、亲情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的家庭进行结对帮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大力宣传“五好家庭”、“平安家庭”先进典型和因为邻里关系处理不当引发的“民转刑”反面案例,引导建立互帮互爱、友好相处、共同发展的邻里和睦关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倡导建立和谐邻里关系,树立邻里关系新风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所、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宪法日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紧紧围绕宪法日的主题和此次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的部署,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确保此次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月扎实开展。

(二)注重衔接协调。要注重各志愿服务活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衔接配合,要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与“12.4”宪法日、法律进园区的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相关志愿者力量,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三)讲求工作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注重志愿服务实效,强化督促检查,不做表面文章,防止形式主义。各司法所请于2016年1月4日前,将本地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月情况报“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办公室。

 

宜章县司法局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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