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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司法所积极维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

来源:宜章司法局    作者:黄展徕    发布日期: 2018-06-15 10:27:21

“感谢所长无私的帮助和关心,帮我维权,连续三个月来陈某都按协议履行偿还我1000元,让我不再为生活费发愁,我一定服从监管,安心改造,做个守法好公民。”6月13日黄沙司法所,在对矫正人员进行的家访时,矫正人员李某感动地对黄沙司法所所长说道。

李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从2017年8月份起在黄沙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014年,李某所在的传销组织被依法取缔,2015年5月26日,原传销组织李某上线的上线陈某郴州市北湖区人,因没有生活费,向李某借款1.2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李某基于与陈某相处的感情,从家人处凑借了1.2万元借给了陈某,未让陈某书写借据等,口头约定2015年年底一次性还清。还款日期到期后,陈某以生活困难拖延不予偿还,并更换手机,导致李某与陈某失去联系。2017年11月份,李某身体出现诸多不适,住院动手术让李某负债生活,李某请求黄沙司法所帮忙维权追回1.2万元用于生活开支渡过难关。

该所通过调查确认,陈某现在北湖区接受社区矫正,当即与北湖区监管的司法所负责人联系,共同调解,对陈某释法讲理,沟通协商,晓以利害,最终陈某口头承认1.2万元的债务,承诺每个月偿还二百元。但陈某随后两个月经反复催促仍然一分钱都未支付。无奈之下,该所所长为李某书写了诉讼材料并陪同一起到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2018年3月23日,经该所所长庭前主持双方调解,促使双方在法院达成了民事调解书,陈某每个月偿还李某1000元。

黄沙司法所通过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不仅让矫正人员感受到司法所人性化的管理,更促使矫正人员认真服刑改造,从而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对社区矫正工作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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