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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强化五项举措实现清明期间零火灾
作者:宜章县林业局 来源:宜章县林业局 编稿时间:2018-04-09

清明节前,宜章县精心谋划,创新多项举措,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投入森林防火工作,实现清明期间零火灾。

一、未雨绸缪,精心部署安排。一是召开了3个会议。39日和314日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全县清明节文明祭扫、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两个座谈会,广泛征求森林防火工作建议和意见。319,全县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从县、乡村三级抽调3700余工作人员开展值守、清缴烟花爆竹香纸蜡烛等野外火源管控工作。二是出台了1个通知。县安监委、工商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划定山林、坟地等重点防火区为禁放区域。三是签定一份承诺书。组织全县公职人员、村干部签订了《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承诺书》,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和信息员。

二、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共发放《禁火令》20余万份,签订《承诺书》30余万份。县级投入15万余元,刷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4000余条。宜章籍公职人员安排至少一天时间回原籍就清明期间禁放燃放烟花爆竹以及文明祭扫进行宣传告知。共走访宣传30余万人次。发放《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倡议书》20万份。

三、突出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提前将坟墓场周边杂草清理完毕。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食药工质局、县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香纸蜡烛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对全县的重点山头、重点坟山、重点人员以及重点地段和路口进行了摸排,每个重点地段和路口调配至少4名人员蹲守,坚决杜绝一切火源入山。花费40余万元,订购了鲜花20余万朵,用于置换群众带入林区用于祭扫的烟花爆竹、蜡烛纸钱等祭祀用品,切实清除火险隐患。全县共查处违规用火案件10起,行政拘留6人,排查车辆12万余台次,劝导人员18万余人次,收缴和置换烟花爆竹1800余个、纸钱1900余捆、香烛1500余把。

四、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措施。清明节前,县级财政分别向每个乡镇拨付工作经费10-15万元,用于清理火灾隐患。各乡镇还另筹资金100余万元,用于修建隔离防火带和购买背负式风力灭火器、2号工具等扑火工具等森林防火事宜。安排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工作经费250万元,用于补充扑火装备物资等。县财政投入150余万元,印发宣传资料、补充扑火装备和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的培训演练等。

五、严格纪律,强力督促检查。成立了由县纪书记任组长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就全县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清明期间工作安排部署以及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下发督查通报并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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